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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运指数(欧线)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15 15:49:26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能发〔2023〕54号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集运指数(欧线)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即将上市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时间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自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起上市交易,当日08:55-09:00集合竞价,09:00开盘。

二、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和13:30-15:00。

三、挂牌合约

EC2404、EC2406、EC2408、EC2410、EC2412。

四、挂牌基准价

由能源中心在上市前一交易日公布。

五、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

公司集运指数(欧线)期货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7%(上市首日为20%);涨跌停板幅度为±10%,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其2倍。

六、持仓公布

当某一合约收盘后的持仓量达到3万手(单边)时,能源中心将公布该月份合约前20名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的成交量、买持仓量、卖持仓量。

七、交易手续费

公司集运指数(欧线)期货的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四,平今仓交易免收交易手续费。

八、申报费收取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各合约的申报费费率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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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交易限额

客户在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各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000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十、交易权限开通

客户开通集运指数(欧线)期货交易权限,应当满足《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规定的适当性管理标准。其中,可用资金要求应当满足“申请开立交易编码或者开通交易权限前连续5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

已开通能源中心交易编码的客户,可自动获取集运指数(欧线)期货的交易权限;若客户需要申请开通集运指数(欧线)期货交易权限,请拨打我司客服热线400-9300-168或联系客户经理。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集运指数(欧线)期货标准合约



 佛山金控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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