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焦煤、焦炭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07 17:12:1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商所发〔2017〕121号文通知,经我司研究决定,自2017年4月10日(星期一)结算时起,焦煤、焦炭品种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20%调整为16%。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新晟期货有限公司 2017年4月7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