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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元旦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6 15:15:58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客户:

2019年元旦节临近,根据各期货交易所相关通知,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1日为节假日休市,1月2日(星期三)正常开市。为了有效控制交易风险,经公司研究决定,对部分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幅度限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2月27日(星期四)结算时起,部分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

(一)上期所:石油沥青由13%调整为14%,其他品种暂不作调整;

(二)大商所:玉米、玉米淀粉由9%调整为11%,棕榈油、豆油由10%调整为11%,乙二醇由12%调整为13%,铁矿石由13%调整为16%,其他品种暂不作调整;

(三)郑商所:菜籽粕、精对苯二甲酸由11%调整为12%,白糖由11%调整为13%,其他品种暂不作调整;

(四)中金所暂不作调整;

(五)上期能源:原油由15%调整为16%。

二、根据各期货交易所通知,自2018年12月27日(星期四)结算时起,部分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一)上期所:石油沥青、燃料油由6%调整为7%,其他品种暂不作调整;

(二)大商所:玉米、玉米淀粉、棕榈油、豆油由4%调整为5%,铁矿石由6%调整为7%,其他品种暂不作调整;

(三)郑商所暂不作调整;

(四)中金所暂不作调整;

(五)上期能源:原油由8%调整为9%。

     三、2019年1月2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大商所、郑商所、上期能源相关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标准。

     四、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您注意控制持仓和资金风险,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晟期货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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