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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27 10:16:44 浏览次数: 【字体: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195号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2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2022年2月18日

附件1: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pdf

附件2:《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立法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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