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品种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燃料油期货等品种相关合约交易手续费的通知》(上期发〔2021〕279号)和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郑商函〔2021〕881号)文件精神,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1年11月5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对部分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燃料油期货2201合约的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现手续费收取标准的基础上上调万分之五。
二、镍期货2111、2112合约的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现手续费收取标准的基础上每手提高30元;镍期货2201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等同调整后镍期货2111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
三、锡期货2111、2112合约的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现手续费收取标准的基础上每手提高15元;锡期货2201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等同调整后锡期货2111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
四、菜粕期货除2111和2203合约外的其余合约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等同开平仓交易手续费。
五、菜油期货除2111、2201和2203合约外的其余合约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等同开平仓交易手续费;菜油期货2201合约的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现开平仓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基础上每手提高4元。
特此通知。
新晟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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