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03 15:30:3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尊敬的客户:根据郑商函〔2022〕105号文件通知,经我司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4日(星期五)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56%调整为66%;动力煤期货2206、2207、2208、2209、2210、2211、2212、2301及230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36%调整为46%。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特此通知。佛山金控期货有限公司2022年3月3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