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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与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09 12:23:02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期发〔2022〕70号、上能发〔2022〕16号、郑商函〔2022〕115号文件通知,经我司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3月9日(星期三)结算时起,调整以下期货品种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


(一)上期所:黄金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4%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8%;铜、铝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6%调整为19%,涨跌停板幅度由8%调整为10%;锌、铅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6%调整为21%,涨跌停板幅度由8%调整为12%;纸浆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6%调整为22%,涨跌停板幅度由8%调整为13%;燃料油、石油沥青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7%调整为23%,涨跌停板幅度由8%调整为13%;不锈钢、锡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20%调整为22%,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21%调整为25%,涨跌停板幅度仍为原标准;


(二)上期能源:国际铜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6%调整为19%,涨跌停板幅度由8%调整为10%;原油、低硫燃料油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7%调整为23%,涨跌停板幅度由8%调整为13%;


(三)郑商所:甲醇、PTA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5%调整为16%,纯碱、玻璃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6%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仍为原标准。


二、自2022年3月10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206、2207、2208、2209、2210、2211、2212、2301、2302及2303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46%调整为56%。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标准高、幅度大的执行。


近期期货市场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因素,请提醒客户注意控制持仓及资金风险,谨慎交易,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佛山金控期货有限公司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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