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关于我们>公司公告>详细内容

转发大商所:关于优化期权结算价业务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22 10:08:05 浏览次数: 【字体:

大商所发〔2025〕277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期权结算价代表性,我所自2025年7月22日交易日起,对期权结算价业务进行优化,采用SVI波动率模型拟合期权合约隐含波动率曲线进行结算价计算(具体见附件中期权结算价相关内容)。

  请各会员单位及时通知投资者关注业务变化,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业务平稳运行。

  业务联系电话:0411-84808248;0411-84808469

   附件:期权结算业务指南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5年7月18日

 

交易所公告链接:《关于优化期权结算价业务的通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