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沪深300期权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金所《关于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沪深300股指期权即将上市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牌时间
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自2019年12月23日(星期一)起上市交易。
二、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9:30-11:30和13:00-15:00。
三、挂牌合约月份
首批上市合约月份为2020年2月(IO2002)、2020年3月(IO2003)、2020年4月(IO2004)、2020年6月(IO2006)、2020年9月(IO2009)和2020年12月(IO2012)。
四、挂牌基准价
由中金所在合约上市交易前一交易日公布。
五、最大下单数量
限价指令的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20手。
六、交易保证金
我司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的保证金调整系数为13%,最低保障系数为0.5。
七、持仓限额管理
同一客户某一月份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5000手(在不同会员处持仓合并计算)。
八、相关费用
我司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的手续费标准为每手30元,行权(履约)手续费标准为每手4元。暂不收取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的申报费。
九、合约询价
客户对同一期权合约的询价时间间隔不得小于60秒。
期权合约最优买卖报价价差小于等于下表价差时,不得询价。
十、交易限额
沪深300股指期权上市初期实施交易限额制度。自沪深300股指期权上市首日至2020年3月的第3个星期五(2020年3月20日),客户该品种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50手,单个月份期权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20手,深度虚值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0手。自2020年3月的第4个星期一(2020年3月23日)至6月的第3个星期五(2020年6月19日),客户该品种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00手,单个月份期权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50手,深度虚值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20手。
深度虚值合约是指同一月份合约中,行权价格高于上一交易日合约标的指数收盘价的第十个及以上的看涨期权合约和行权价格低于上一交易日合约标的指数收盘价的第十个及以下的看跌期权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是指客户某一交易日某一品种、某一月份合约或某一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
套期保值交易、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组开仓数量合并计算,其标准与单个客户相同。客户单日在多个合约上达到中金所处理标准的,按照一次认定。
客户第一次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中金所将对其采取限制开仓5个交易日的措施。第二次出现,中金所将对其采取限制开仓10个交易日的措施。第三次及以上出现,中金所将对其采取限制开仓1个月的措施。情节严重的,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中金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本通知规定的具体标准、实施时间、相关措施等进行调整。
十一、期权交易权限开通
在2019年12月23日前已具有中金所交易编码的客户(特殊单位客户、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账户除外),我司将为您直接开通中金所股指期权交易权限,您可直接参与股指期权交易。
特殊单位客户、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账户等特殊类型账户需依照其上层指引和相应资产管理合同投资范围决定是否可参与股指期权交易,不满足上层指引规定或基金合同中投资范围未包含期权的特法客户,我司将关闭您的中金所股指期权交易权限。
特此公告。
新晟期货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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