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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能源化工、农产品期货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12 14:22:19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客户:


近期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剧烈、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对国内能源化工、部分农产品期货品种影响较大,为有效控制风险,经我司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12日(星期四)结算时起,调整部分能源化工、农产品期货品种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

(一)上期所:石油沥青由14%调整为15%,燃料油由15%调整为16%;

(二)大商所:豆油由9%调整为10%,棕榈油由11%调整为12%;

(三)郑商所:PTA由11%调整为12%,甲醇由12%调整为13%。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近期期货市场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请注意控制持仓及资金风险,谨慎交易,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晟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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