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近期国际形势复杂多变,行情波动较大,结合大商所发〔2020〕121号文通知,经我司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23日(星期一)结算时起,调整部分期货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具体调整如下:
黄大豆一号、豆粕、玉米、玉米淀粉、聚氯乙烯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
铁矿石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
乙二醇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聚乙烯、聚丙烯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标准高的执行。
请各广大投资者提前做好资金管理和持仓调整,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晟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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