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液化石油气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发〔2020〕128号《关于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现将我公司代理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的相关交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盘上市时间
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自2020年3月30日(星期一)起上市交易。
二、挂盘上市合约及挂牌基准价
首批上市交易合约为PG2011、PG2012、PG2101、PG 2102、PG2103。新合约挂盘基准价于上市前一个交易日另行通知。
三、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
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暂定为7%,挂盘当日涨跌停板幅度暂定为涨跌停板幅度的2倍(即挂盘基准价的±14%),当日保证金收取标准为合约价值的16%。如合约有成交,则下一交易日起保证金收取标准为14%,涨跌停板幅度为7%;如合约无成交,则下一交易日继续按照上市首日的交易保证金水平和涨跌停板幅度执行。关于交易保证金水平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规定,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四、交易手续费
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暂定为12元/手。
五、持仓信息公布
每交易日结算后,交易所将公布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相关成交量和持仓量。
六、交割事项液化石油气期货交割方式包括一次性交割、滚动交割和期转现,指定质检机构名录及指定交割仓库名录详见附件2,出库费用、检验及取样费用最高限价详见交易所公告。
特此通知。
附件1:《大连商品交易所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点击下载)
附件2:大连商品交易所液化石油气指定交割厂库名录及指定质检机构名录(点击下载)
新晟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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