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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液化石油气期权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27 15:49:20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发〔2020〕129号《关于液化石油气期权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液化石油气期权即将上市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液化石油气期权合约自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正式挂牌交易后下一交易日上市。液化石油气期权合约交易时间与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一致。

二、上市交易合约月份

首批上市交易合约为以PG2011、PG2012、PG2101、PG2102和PG2103期货合约为标的的液化石油气期权合约。

三、挂盘基准价

由大连商品交易所于上市前一个交易日结算后发布。

四、交易指令

液化石油气期权合约上市初期仅提供限价指令和限价止损(盈)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0手。

五、行权与履约

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以及到期日的15:00-15:15,客户可以提交“行权”、“双向期权持仓对冲平仓”、“行权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和“履约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申请。

在到期日的交易时间以及到期日的15:00-15:15客户可以提交“取消期权自动行权申请”。

六、持仓限额管理

液化石油气期权合约与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不合并限仓。客户持有的某月份期权合约中所有看涨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跌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看跌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涨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在上市初期分别不超过8,000手。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七、相关费用

液化石油气期权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为2元/手;液化石油气期权行权(履约)手续费标准为2元/手。

八、期权交易权限

已有大商所商品期权交易权限的客户,可直接参与液化石油气期权交易。

九、合约询价

客户可以在非主力合约系列的期权合约上向做市商询价,非主力合约系列的期权合约是指除主力合约系列以外的所有期权合约,主力合约系列以本所网站及会员服务系统发布为准。询价请求应当指明期权合约代码,对同一期权合约的询价时间间隔不应低于60秒。同一交易编码在一个期权品种上每日询价次数不能超过500次。

特此通知。


                                                   新晟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



     附件:《大连商品交易所液化石油气期货期权合约》(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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