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关于我们>公司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2020年清明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01 16:42:12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客户:

2020年清明假期临近,根据各交易所相关通知,2020年4月4日至6日为节假日休市,4月7日(星期二)正常开市。为了有效控制交易风险,经我司研究决定,对部分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4月2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一)上期所:黄金、漂针浆(纸浆)为15%,螺纹钢、热轧卷板、不锈钢为16%,线材、铜、铝、铅、锌、锡为17%,白银、镍为18%,沥青、燃料油、天然橡胶为19%。

(二)上期能源:20号胶为19%,原油为20%。

(三)大商所:玉米、玉米淀粉、粳米为11%,黄大豆1号、豆粕、豆油、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为13%,黄大豆2号、棕榈油为14%,铁矿石为16%,其他品种仍维持原标准。

(四)郑商所:玻璃、菜籽油、尿素、纯碱为11%,菜籽粕、白糖为12%,甲醇、PTA、棉花为14%,其他品种仍维持原标准。

(五)中金所暂不作调整。

 

二、根据各期货交易所通知,自2020年4月2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一)上期所:黄金、漂针浆(纸浆)为8%,螺纹钢、热轧卷板、不锈钢、线材为9%,白银、铜、铝、锌、铅、锡、镍为10%,天然橡胶为11%,燃料油、沥青为12%。

(二)上期能源:20号胶为11%,原油为12%。

(三)大商所:玉米、玉米淀粉、粳米为5%,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聚氯乙烯、聚乙烯、聚丙烯、棕榈油为7%,铁矿石为8%,其他品种仍维持原标准。

(四)郑商所:菜籽油、尿素、纯碱、白糖、玻璃为5%,菜籽粕为6%,甲醇、PTA、棉花、棉纱为7%,其他品种仍维持原标准。

(五)中金所暂不作调整。

 

三、2020年4月7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各品种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一)上期所:白银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二)大商所:玉米、玉米淀粉、粳米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黄大豆1号、豆粕、豆油、聚氯乙烯、聚乙烯、聚丙烯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黄大豆2号、棕榈油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三)郑商所:菜籽油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

(四)中金所:中证500指数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仍为10%;

(五)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四、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五、近期国内外经济和金融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请广大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清明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与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参考表.pdf


新晟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