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客服中心>交易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2023年11月期权合约到期事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27 14:42:26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客户:

为防范期权到期日行权及履约风险,请您务必充分了解交易所关于期权行权及履约的规则。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交易所期权到期日如下:

郑商所2312期权合约到期日及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11月3日(星期五)

大商所、广期所2312期权合约到期日及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

能源中心2312期权合约到期日及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

中金所股指2311期权合约到期日及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

上期所2312期权合约到期日及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

苹果2401期权合约到期日及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11月28日(星期二)

二、股指期权的行权方式为欧式,到期日当天由交易所系统判断并自动处理;商品期权的行权方式为美式,到期日当天若您对期权买方持仓申请行权,或按照交易规则自动行权,应在15:15前在期货账户准备行权所需的足额可用资金,资金不足部分将不予行权,15:15后到账的资金将不计入行权所需的可用资金。

三、若您到期日收盘后仍持有上述股指期权合约,且实值额大于行权手续费,买方持仓将自动行权,反之则放弃行权;若您在到期日收盘后仍持有上述商品期权合约,实值期权买方持仓将自动行权、卖方持仓将自动履约,其他期权的买方和卖方持仓将自动放弃。

四、股指期权合约的行权与履约为现金交割,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商品期权合约行权与履约后,客户将获得相应的标的期货合约持仓,请注意期货头寸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资金风险、持仓超限风险)。

五、若您需要申请放弃商品期权合约行权,请在到期日15:15前通过交易软件申请,或致电4009300168转1进行应急申请。

请您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妥善处理相关期权持仓。

特此通知。

 

佛山金控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